大家知道,规定设置紧急报警装置的目的是为了在一旦发生电梯困人事故时,被困乘客可以随时使用轿厢内的紧急报警装置向外求救,载货电梯以免对乘客发生进一步的伤害。所谓的“五方通话”是指,轿厢、值班室(或监控室、或消控室、或门卫、或大楼管理机构等)、机房、轿顶(井道顶)、底坑这五方之间的通话。按电梯标准和电梯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,并不是所有客梯都要求装“五方通话”的,有时甚至只有“两方通话”也能满足安全规范的要求。
1、轿厢、值班室必须设置紧急报警装置,否则就是不满足电梯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。
2、如电梯行程大于30m,则在机房应设置报警装置。否则,机房不设报警装置也是允许的。
3、如在井道中工作的人员存在被困危险,而又无法通过轿厢或井道逃脱,应在存在该危险处的井道顶(或轿顶)、或底坑设置报警装置。否则,可以不设。
由此可知,如某医用电梯只有2层2站,在井道中也不存在人员被困危险,不就只要“两方通话”就满足规定了。
另外,紧急报警装置须配备应急电源(轿内电话与公用电话网连接的情况例外)且能自动接通,同时紧急报警装置应为双工制式的对讲系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