业主全款买了一套位于前滩一层的豪宅,对于小区内的物业服务也甚是满意。但是,素来出手大方的业主却被小区的一项物业收费弄得颇为恼火:“我明明住在一楼,也不使用电梯,凭什么让我交电梯养护费?”
·引出问题·
家住一楼的业主是否可以拒绝缴纳电梯养护费?
·律师评析·
答案是不可以。首先,物业服务具有公共性,它的价值在于在满足公共服务的同时,达到对整个居住环境品质的提升,最终体现在对业主个体的服务价值。物业管理费的构成包括公共设施设备维修、公共电梯保养、保洁费、保安费、绿化费等,大部分为全体业主公共部分的管理费用,并非专门针对某个业主的服务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,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。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,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。
因此,业主在小区内居住生活,事实上已经享受物业公司提供的各项物业服务,与物业公司形成了物业服务法律关系,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相关物业服务为由,拒绝支付物业费。即业主无权拒缴电梯养护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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